是药三分毒,药物虽然能治疗疾病,但也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副作用和毒性,尤其对幼宠和妊娠期来说,危害性可能更大!
幼宠需慎用的药物
1、 土霉素
针对幼犬尽量不要用,虽然可以治疗细菌性肠炎,但却无法预防翻肠(即细小病毒病),长期大剂量使用可直接造成牙齿不可逆性损伤,牙齿发黄发黑,牙釉质易剥落,而且其可与体内钙离子结合从而间接造成缺钙症状,久补钙而依然缺钙。
2、 庆大霉素
口服吸收率很低,在肠道不吸收,所以常用来口服治疗肠道炎症(细菌性腹泻),幼犬大剂量长期使用时会造成长得慢甚至不生长。另外,肌注时肾毒性很大,常造成不可逆性肾损伤,这在做训练前全身检查时经常发现这样的病例, 肌酐数值偏高一倍以上,平时饮食正常,精神很好,但训练时力量练上不去,尿黄,而且很易出状况。
3、 人用感冒药
诸如感康、康泰克等感冒药常含有麻黄素等成分,对幼犬非常敏感,导致出现烦躁、走叫、兴奋不安,不食等症状;对成犬连用两次以上,将会出现低温,不食,精神萎靡等症状。
4、 氟哌酸
常用于治疗腹泻,但对于幼犬要慎用,因为其对软骨钙化有明显不良影响, 连用两天,严重者即可造成腿软、爪蹼卧下及关节肿胀。
对于这种喹诺酮类药物中的氧氟沙星也要慎用,用其输液静滴时速度一定要慢,否则极易发生过敏/出现荨蔴疹/呕吐/抽搐等意外现象。
妊娠期慎用及禁用的药:
1、妊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
(1) 青霉素类
该类抗生素的杀菌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,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,该类抗生素对毒性最小,不致胎儿畸形。
(2)头孢菌素类(第三代)
该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类极为相似,对母体及胎儿的影响也比较小。过敏反应发生率低。第一代头孢菌素有一定的肾毒性,第二代肾毒性较低,第三代对肾脏已基本无毒性,孕妇怀孕全过程可予应用。如头孢哌酮钠、头孢他啶钠等。
(3)大环内酯类
该类抗生素是抑菌剂,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。对一般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效果很好,对支原体、衣原体、弓形体等也有效;血药浓度不高,但组织分布与细胞内移行性良好,毒性低,变态反应少,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,怀孕全过程可予应用。如阿奇霉素。
2、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
(1)氨基糖甙类
有耳、肾毒性,肾清除能力差,药物浓度个体差异大,易致血药浓度升高;内耳淋巴液中药物浓度高。如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庆大霉素、新霉素等。
(2) 四环素类
该类药物是典型的致胎儿畸形药物,影响骨骼生长发育。孕早期使用可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短肢畸形;孕中期可致牙蕾发育不良、先天性白内障;孕后期可引起孕妇肝脏脂肪变性,肝功能衰竭,造成孕妇死亡。故整个孕期应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。如四环素、土霉素等。
(3) 红霉素酯化物
该类抗生素可导致孕妇肝内胆汁淤积症和肝实质损害,引起转氨酶升高、肝肿大及阻塞性黄疸等,其发生率高达40%,这可能与酯化物的高敏反应有关,该类药物妊娠全过程应避免使用。如依托红霉素(无味红霉素)、琥乙红霉素等。
(4) 多肽类
如万古霉素、多粘菌素、黏杆菌素等,对听力、肾脏和神经系统有毒性作用,并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,应避免使用,但如有绝对指征,又无替代药物,应在监测血药浓度的情况下调整剂量谨慎使用,原已有肾功能损害的孕妇仍不宜使用。
(5)抗菌中(成)药
穿心莲可对抗孕酮,抑制绒毛滋养细胞生成,导致流产,孕早期禁用。
(6)磺胺药
该类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体,与胎儿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,使血浆游离型胆红素增高,血浆游离型胆红素为脂溶性胆红素,可渗入血脑屏障,致胎儿脑损伤或出生后发生新生儿核黄疸,故妊娠期应避免应用。如磺胺嘧啶、复方新诺明等。